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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常识

物业费收缴为何成拉锯战 业内尽快出台政策

关键词:

济宁物业济宁保洁垃圾处理

2014-12-11

 生活在城市社区里的居民,总会少不了与物业公司打交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服务在城市化中不断推进和快速发展,物业服务收费问题倍受社会和市民关注。物业公司抱怨物业费收取难,业主们对物业服务颇有意见,两方各陈一词互不相让。如何让物业费收取不再难,切实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同时让业主们享受到优质的物业服务。昨日,记者对城区物业进行了一番调查采访,并采访了物价等相关部门。

  问题:物业收费难,到底难在何处

  “物业公司倒是不少,可是规模并不很大。”济宁任城区物价局段成果告诉记者,目前济宁任城区从事物业服务管理并在市建委物业办注册的物业公司有170余家,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办公、企业、住宅等项目共317个。从总体看,发展参差不齐,企业管理规模过小,综合实力差,专业化水平低,造成物业服务社会资源浪费,效率低、效益差。另外,市场化运作机制尚未健全,物业管理尚未真正形成市场准入机制。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环境存在缺陷,经营困难。

  近几日,记者走访了济宁市森泰御城、开泰花园、北城国际、富丽华、晨阳庄园、如意嘉园、贵和苑、水景园等住宅小区,这些小区涵盖了城区多层、小高层、高层住宅,同时也是廉住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的三种不同住宅代表。通过调查发现,多层住宅物业管理费用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35到0.45元,高层(小高层)住宅为每平方米0.8到1.2元。个别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物业费收缴中拖欠情况突出。

  物业费收缴为何成了拉锯战?物业公司坦言有自己的“难言之隐”,业主们对物业服务也颇为不满。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小区的业主反映部分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他们很有意见,因此拒绝缴费。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与收费质价不符。在实际物业管理工作中,也确实存在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不到位、服务态度不好、维修不及时、收费不规范等情况。这样,造成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对物业管理企业产生意见,因而拒交物业管理费。另外,不少小区的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不透明、不合理,乱收费、高收费,因而拒绝交费,此类问题很有普遍性。

  物业公司对此有何看法?昨日记者采访了城区一家物业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业主物业缴费意识薄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隐性服务被忽视。不少业主认为,交了那么多的物业管理费,不就是有几个保安和几个清洁工吗?这钱花得太冤枉。于是少交甚至不交物业管理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很多服务,但由于服务本身是隐性的,业主没有因此得到很直观的利益,所以业主很难感受到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有的业主仅比较其物业收费标准,而未比较物业服务质量,业主对收取物业服务费表示抗拒。特别是对占用公用场地停车收费及自购车位缴纳停车服务费表示不理解。

  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重重,双方陷入了难以自拔的怪圈。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偏低,收入收不到位,不少物业公司收支难以平衡,入不敷出,从而降低服务标准,对小区设备维护、清洁、绿化投入等工作打折扣,造成恶性循环,引起住户不满,陷入了物业公司抱怨收不足费而无法服务,业主抱怨服务低劣而不愿交费的怪圈。

  对策:

  建议尽快出台《济宁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采访中,济宁任城物价局的段成国告诉记者,当下物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物业管理涉及到规划、建设、物价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会交织在一起。从任城区看,缺乏一个强力部门有效的协调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业管理关系难以理顺,多头管理问题久拖不绝;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街道、社区的综合协调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另外,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之间存在问题。因部分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采取的销售策略赠送一至五年的物业费,从而造成物业服务企业的收入降低,建议明确开发商贴补因销售策略造成的物业费减收问题,由开发商全额贴补物业服务企业。

  段成国认为,应当对从事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和优惠。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报备机制,应在售房前向物价部门申报核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在向物价部门申报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后方可售房,以免上房后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不满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矛盾。

  段成国还建议尽快出台《济宁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强化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收费标准向业主公示,各收费档次对应物业企业应达到的具体标准,明确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全市统一收费标准,明确自购车位的停车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明确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内的的收费标准和收益用途。要建立市场化的收费机制,使物业管理服务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必须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如何监管物业收费?段成国认为应当实行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的动态监测制度和社区管理联动机制,依据动态监测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以便于物价部门进行动态管理,对质价不符的或超标准乱收费的降低其物业收费标准,从而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更好的为业主服务。同时加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业委会三者之间的管理联动,加强物业服务管理,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确保物业服务和收费达到“质价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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