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日游”合同或将出台
昨天,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表示,今年将对沈阳旅游市场进行严格的检查,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应该怎样维权。
电子合同直观展现细节
案例:春节期间,游客李先生夫妻二人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普吉岛游,旅游合同中规定住宿标准是双标间。在游客住进宾馆后发现与合同不符。李先生回沈后投诉,旅行社却认为他们已经告知游客是双标间,至于什么条件与他们无关。
举措:沈阳市将于4月末停止纸质合同,5月份以后若发现有旅行社还使用纸质合同和其他过期合同,将依法处理。未来,他们还会推进公布精品路线参考标准的进程,让车辆、住宿等合同内容以图片的形式更直观地展现在游客面前。
重点查处旅游服务质量
案例:马先生在和A旅行社签订海南游合同时,确认全程无购物。谁知在游览过程中,地接导游随意增加购物店,压缩游览时间。马先生通过咨询才知道,原来是A旅行社在和地接旅行社对接时有疏漏,未交待清楚马先生的情况。
举措:10月末,沈阳市旅游局将对旅游服务质量加大检查力度。检查重点包括发团旅行社和地接社的合作;旅行社和营业部的超范围经营;不签订旅游电子合同;旅游车辆使用情况;是否使用无证导游等。
或推新“一日游”合同
案例:某游客参加了“三亚一日游”产品,介绍时介绍了三亚众多的知名景点,简要地讲明有购物店。谁知旅游时却发现,购物店占据大量的时间,游览内容少,时间短。一日游的半日在购物店内度过。因为没有“一日游”合同,维权出现困难。
举措:目前,沈阳使用的“一日游”合同很多条款都具有滞后性。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了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并要求各地推广使用。今年,他们将对旅游市场调研,或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制定新的“一日游合同”,规范“一日游”旅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