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即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企业、纺织服装等加工制造企业、住宿餐饮企业,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执法检查组将围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检查。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徐德祥告诉记者,此次专项检查分为宣传发动、执法检查、分析总结三个阶段,将截至8月14日,以摸清本地企业用工情况,特别是劳务派遣单位的用工情况。
据徐德祥介绍,除了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逐户检查外,还将在劳务派遣领域围绕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同工同酬、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