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暑假期间,我能组织学校的学生到广东各个正规的用工单位工作吗?
如果可以我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我要对用工单位和学生做一些什么工作。如果学生在此期间出了一些以外情况我该怎么处理?
解答:
1、个人不能作为劳务派遣公司,你的组织行为不属于劳务派遣。
2、未毕业学生一般不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构成雇佣关系。
3、如学生从事雇佣工作期间受到损失,用人单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生因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学生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你作为组织者,如有过错,也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书面协议并为学生购买人身保险的,可减少一定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