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启动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在我市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中,先后投入专项资金8970.17万元,五年内完成天然林区禁伐管护面积258万亩。 自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投入该工程的财政专项资金达到5743.95万元,国债专项资金3226.22万元。多年来,我市园林部门本着保护与建设并重的原则,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强化工程管理,工程以市郊和三县的国营林场为重点,狠抓公益林建设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的改善,加快宜林荒山荒地的造林绿化步伐,五年内完成天然林区禁伐管护面积258万亩,完成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2.13万亩,封山育林49.3万亩,幼林抚育和林木病虫鼠防治209.4万亩。 同时,我市还及时落实了省政府关于停止天然林采伐的通告,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区域内关闭了林场、林缘区的木材交易市场、木材交易点和木材加工企业,做到了工程实施地区既无木材销售,也无木材运输,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